新桥恋人
三月 31st, 2008 Filed Under 看电影

其实我不做文艺小青年已经很久很久了。
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了吧,没有耐心看完任何一部完整的文艺片,常常是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或者是看之前就打了退堂鼓,心想:不会看了一半又睡着吧。
有时为了打发时间,宁愿反复地看《老友记》,一遍又一遍,哄得自己开心起来。
所以,如果不是老师推荐,我是不会去看《新桥恋人》的。
不过还好,还不是特别文艺,还算是一部爱情片。
1991年的电影,在2008年看起来,依然每幅画面都像是用徕卡相机拍出来的经典相片。
简单总结一下。
印象深刻的台词有两句:
1、“如果有人说天空是白色的,然后有人回答说‘但云是黑色的’,那么我们就知道是谁和谁相爱了。”
2、“梦中所见的人,醒来要见到他的面孔。”
一点小小的体会是:
爱情的确是不需要任何条件的,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发生。
但是,幸福的爱情绝对是要门当户对的,一定要条件相当,背景类似,修养同等。
所以我想说,尽管三年后男女主角又在桥上相遇,看起来像是一个happy ending,影片也就此结束了。但是他们以后的生活一定不会是幸福伴侣的生活,随后而来的像争吵、分歧、决裂、懊悔、遗憾等等,用脚指头都可以猜得到。
所以说,我是一个理性的观影者啊。不是理想主义者。
另外有个小小细节的发现:
关于那个“三年做爱一次,并且就是今晚”的段子,原来是从这个电影里流传出来的。
我初到英国时,在语言学校里,那个长得很像戴安娜的女老师给我们讲的第一个随堂笑话,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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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四月一日了。
好多事情多说无益。并且显得矫情。
总之,这个世界少了你,就少了一些美丽的东西,声音或者影像,或者是其他一些关于“完美”的东西。
也幸亏你离场比较早,于是就不用再忍受“不许人间见白头”这样的憾事。
送君者皆自厓而返,君自此远矣。
其实我也很喜欢公路电影
三月 30th, 2008 Filed Under 私生活

今天一大早送我妈我姐去虹桥机场,回程的时候,心血来潮往南通方向开去。
去到一个小县城,也许是一个市吧。
油菜花果然挺多的。
在一条车流很多的路上,看到一只被撞了的狗倒在路中间,一动不动。
很可怜,脑袋下面都是血,很多血。
这也是一个生命。
在县城的集镇上找了个小饭店,吃完饭,继续赶路回家。
先上沿海高速。
我准确地看了时间,至少在30分钟的行驶时间内,我没有遇到第二辆车。
于是不知不觉把油门踩到了170。
车不飘,还稳着。
然后经过高速上的分岔口,一边往南通,一边往南京。
还是选择了南京。我的油表已经显示快没有油了。
可是这一路开过去,竟然没有一个服务区。
眼看着指针到了红色区域,小黄灯亮起来了,啸叫声响起来了。
终于看到标牌上的字:服务区,前方2公里。
快到无锡的时候,遇到照片上的车祸。
于是一边随着车流缓慢移动,一边迅速地拍下照片。
刚经过这两辆倒霉的卡车,车速恢复80以上,就又看到路边两辆追尾的小车。
比卡车模样惨多了。可惜我腾不出手来拍照了。
那么,用眼睛咔嚓一下,大家也想象一下。
今天下午的一个梦
三月 29th, 2008 Filed Under 白日梦
我很少下午睡觉,因为每次下午睡觉都会做一些古怪的梦。
今天下午打了个盹儿,做了个梦。
梦见一个姑娘来到我所在的地方,是新加坡。
(我也是做梦梦到结尾处才知道:哦,原来我住新加坡啊。)
因为我没有空去机场接她,就让我的哥们小山找个司机去接她。
然后她到了我家,风尘仆仆的。
神色间很兴奋,一直在说那司机多么多么好。
我记得梦里她的原话是:“那司机绝对是个闷骚型的,表面看起来可老实了,其实挺机灵的。”
我看她对司机这么感兴趣,心里又烦又不高兴,就说:“要不我帮你问问那司机到底是什么人吧。”
她也没反对。
我就打电话给小山,小山告诉我司机是干什么的,多大了,等等。我又转达给她。
后来聊着聊着,她说“要不我唱个歌给你听吧”。
我说“好啊,你都会什么歌”。
她说都是去KTV常唱的老歌,也没学什么新歌。
然后我就脑子里转了转,故意说:“要不你唱个洪湖水浪打浪吧。”
她居然也唱了。唱了一半,大家都累了,好象是下午了,就合衣而眠,午睡休息。
床挺大的,紧靠着落地大窗。
我隐隐约约快睡着了,还听到她在说着司机什么什么的。
差不多天色将晚了,她突然坐起来,说晚上还有事。说要收拾一下出门。
我觉得自己还没有完全清醒,脑子昏沉沉的,但也起来了。
然后两个人站在落地窗旁看外面。
根据高度估计,房子至少是在18层以上。
楼房下面是横着的一条灯火通明的车道。
远处也没什么高层建筑,可以看到西边的晚霞,红红的,暖暖的样子。
最奇特的是,当我伸头看下楼下那条车道时,发现路面的绿化带亮着一块硕大的霓虹灯牌子。
牌子上写着七个大大的字:欢迎来到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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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有些不快,看了些新闻。
我还是挺喜欢D. LAI的,一直觉得他是个睿智的老头儿,而且表现得那么谦和。
有些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也许再过几千年也没人能说得清楚。
就好象我们现在读的书,不都是一家之言吗,也许真相早就随风而逝了。
如果不是整理过去的一些文字,我也差不多忘了自己还说过这样的话:
在贰零零零年的时候,回想壹零零零年的盛世繁华。
全世界,从中土到欧洲,骑士们在华丽的战场上掠获珠宝与贵妇。
下一个千年我们都已不在,化为尘土后也未必能在经幡的轮转微风中,尘遇尘、土逢土,再相逢。
睡觉去了,明天要早起。
记录一个梦
三月 29th, 2008 Filed Under 白日梦

做了一个梦,不太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梦里的阳光一直很明媚。
我梦到自己跟随一个旅行团一起出游。
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但应该是国外某处。
旅行团里有一对年轻恋人,我一直与他们结伴。
经过一片树林,有点儿像秋天,阳光从树枝缝间洒落下来。
还没有凋落殆尽的树叶,投落了零星的影子在地面上。
我的身上栖满了乌鸦。或许不是乌鸦,而是一种黑色的黄嘴的鸟儿。但我觉得是乌鸦。
它们附着在我的身上,肩头,胳膊上,总之是全身。
我清晰地感觉到乌鸦的爪子扣紧我的肌肤的感觉。
我伸出手,从自己的身上拽开其中一只乌鸦。
但很快它又附着了过来,并且比之前更紧。
我似乎还看到它不怀好意的笑。
然后我被人告知,这样的乌鸦是不能去碰的,要等到它们自动离开。
因为它们是神秘的,力量强大的。
过了一会儿,乌鸦们果然都飞走了。
但我发现那对年轻恋人中的女孩,也被栖满了乌鸦。
她的男朋友拼命从她身上打落乌鸦,并且用脚踩那些掉落在地上的乌鸦。
踩死了几只。
我有些莫名的惊慌,我告诉他不能这么做,因为会引来乌鸦们的报复。他并没有理会。
乌鸦见到同伴的死亡,纷纷飞离。
我们这个旅行团的人于是仓皇赶到飞机场,准备离开这个国家,避免乌鸦们来报复。
顺利登上飞机的时候,大家心里都舒了一口气。
场景换到另一个国家,一样是阳光灿烂。
我们到一家古老的酒店落脚。
前台CHECK IN结束后,我和那个女孩一同把行李拿去自己的房间。
我记得我的房间号是11。她的房间号是12。正好面对面。
当我们拖着行李,经过一条长长的弧形长廊时,我看到一扇木头窗,阳光强烈地从窗玻璃透射进来,而窗台上站着一只体型较大的乌鸦。
我清楚地看到了乌鸦的眼神,是那种冷漠的,阴沉的眼神,似乎在说“还是可以找到你”。
女孩很恐慌,我安慰她不要害怕,虽然我自己心里也没有底。
拖着行李回到我的11号房间。
这是一个四分之一圆形,即一个扇形似的房间。有一种旧家具的味道。
房间不错,正对着房门的是落地的超大玻璃窗。
我看到窗外就是大海,有礁石,海水是深深的蓝青色。浪花甚至拍打到窗玻璃上。
天气阴了下来。
然后,我就醒了。
以上都是真实叙述,没有添油加醋。欢迎各位正牌或冒牌大师们解梦。
PS:整理了一篇从前写的故事,虽然物是人非,世事变迁得已经没有了从前的样子,虽然文字间十分粗糙并且也许还有错别字。但是就这样吧,我已经不想再加工修饰了。
点击这里就可以看到。
华丽的冒险
三月 28th, 2008 Filed Under 看电影
有时候我常常会想这么一个问题。
当我们把拍完的胶卷拿去冲印的时候,为什么可以如此毫无顾虑地把属于自己的隐私交付给一个完全陌生的冲印店店员。
甚至我们自己还没有亲眼见过底片上的景象,譬如镜头捕捉的瞬间我们是美是丑,却已让一个陌生人率先窥视了我们的私生活。
上午重新看了一个老电影,《一小时快照》,罗宾·威廉姆斯主演。
罗宾·威廉姆斯扮演的超市冲印店店员,做冲印这行已经20年了。在冲印照片的过程中,他发现了有着幸福生活的一家:丈夫、妻子、可爱的儿子。
他珍藏那家女主人拿来冲印的日常生活照片,积攒了许多年,从女主人公谈恋爱开始直到他们的儿子已经9岁了。冲印员把这些本与自己不相干的相片贴在自己狭小公寓的一面墙上。
因为他是个孤单的无亲无故的人,所以欣赏这些照片成了他enjoy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显然,这种欣赏带着一种病态。他甚至策划了种种巧遇与巧合,与这个三口之家的每个成员碰面,寒暄,企图亲近他们。
同样,也是在日常冲印过程中,他发现了在另一个女人拿来冲印的照片中,有这个女人与幸福家庭之丈夫偷情的照片。
于是他生气了,发怒了,跟踪这对偷情男女,亮着明晃晃的刀,逼迫他们摆出各种亲密或是OOXX的姿势(参阅冠希陈与阿娇等人之照片)拍照。
被警察捉住后,从罗宾·威廉姆斯的陈述中,观众可以了解到这个可怜的孤僻的古怪的人,其实有着一个不幸的童年。
OVER。
每次重看电影,都可以获得比往次更多的讯息。
譬如电影里关于snapshot的解释,说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808年,一个叫作安德鲁的猎人,在有天打猎完之后写日志,说自己snapshot了许多只鸟儿。
因此,snapshot最初的意思,即为“射杀”。
说一些题外话。
我发现自己喜欢旅游城市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每个旅游城市里的总是满街都是背着相机转悠的人,无论在何时何地,当我举起相机snapshot的时候,都不会显得突兀。
相反的,在一个平和宁静、日常平凡的城市里,若是常常举起自己的相机,想必会引来一些陌生而警惕的眼光。
我依然无比热爱着影像带给我的无尽乐趣。
从胶卷到数码再回归到胶卷,无论使用着什么相机,每一次快门声里都藏着时光流逝的声音。
我也是那种对无生命物体格外容易培养出深厚感情的人,譬如相机。
就像萝卜所说,她说“你是对相机和自己拍摄的相片充满着感情的人,并不是把相机当成一种工具,你把它们当成了朋友”。
不容易,这么多年,她总算是说了句中听的话。
不过我想,我对于物体的热爱,譬如各种电子产品的热爱,也许是因为我充分信任它们,而它们也以出彩的效果回报了我。
有时候,它们比人更值得信赖。
差点儿忘了说,电影里女主角用的相机,是徕卡CM自动傻瓜机。
